第四章 管理规范
第十四条 推行党员“全链条”管理机制。严格按照《开展“全链条”式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试点工作方案》要求,加强企业党员教育管理。
(一)严把党员入口。对发展党员的4个阶段、27个环节严格把关,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、规范程序、保证质量。注重在各条战线、不同身份的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。
(二)实施党员分类量化管理。将党员划分为有职党员、普通党员两类,围绕党员遵纪守法、履职尽责、执行组织决议、参加组织生活、开展志愿服务等内容量化指标,按照“个人自评--党员互评--群众参评--组织审评--亮分公示--评星定级”六个步骤,实行季度考评、年终总评,做到全程公开公示。
(三)畅通党员出口。重视考评结果运用,对优秀党员,在干部调整、评先选优中优先考虑;对不合格党员,及时进行“回炉”教育,限期未改的,予以劝退或开除,切实加大处置力度。
第十五条 党费收缴管理规范。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,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,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。单独设立党费管理账户的,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,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。
第十六条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。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、督促、考核,要突出党性教育,加强法治教育、警示教育,集中性教育扎实开展,经常性教育措施落实。同时,加强对外来务工党员、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的管理,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,审核1次《流动党员活动证》,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、转接规范,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。